給新創公司創辦人的三個重點建議:招人、當剎車、定文化
導讀
專欄文章指出創辦人常把專長變成劣勢,小公司創辦人只需做好三件事:一、招人,找到合適的人再放手,避免事必躬親;二、當剎車而不是引擎,確保做的是該做的事,不要業務分散;三、在早期確立價值觀與企業文化,且一家公司只能有一種核心基因。
重點
- 招人的標準:高於現有平均水平,且主動性強
- 創辦人的角色是確認方向、不是代替員工決定做法
- 價值觀與文化在公司初期確立,不能事後補

原貼文全文
查核補註(2026-10-30):
1. 出處:貼文標示為得到《矽谷來信》(吳軍)內容;文中關於Google規模、面試比例與每週項目會議的敘述,是專欄作者的自述,本站未另行核實,也不把它當作已證實的歷史細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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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給新創公司創辦人的三個重點建議
一個公司的創始人,常常是某個領域的專家,至少也是行家,否則一般不會出來創業。這些人的優勢非常明顯,因為在他們自己的領域,比他們懂業務的人不多,然而他們有些時候會深陷自己的專長中,反而把優勢變成劣勢。
例如工程師們的問題,一錘在手,滿眼都是釘。今天,有點工程經驗,又懂一點統計的軟件工程師,常常把什麼事情都看成是一個大數據的問題,本來可以用個Excel表格軟件搞定的事情,他非要寫一個腳本,這樣既浪費時間,也不便於和別人交流。
有的創始人是產品經理出身,放著很多要他決策和審批的事情不做,一定要每天花好幾個小時試用產品,直接給工程師們提產品建議,既把自己搞得很累,也讓下面的人無所適從。類似地,一些做天使投資的人,一旦發現所投資的公司沒有達到預期,就自己跳進去當臨時的CEO,遇到公司需要自己親自上的時候,投資很可能已經失敗了一大半了。
那麼,小公司的創始人應該做什麼呢?他們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,但是從重要性來講,做好三件事情就可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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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件事情是招人。
很多小公司創始人抱怨,“現在實在太忙,下面的人做的事情實在不行,凡事得自己做”。吳軍表示,“你的管理方法有問題,你需要做的是找到合適的人,把重要的事情交給他們做,而不是事必躬親”。
一個公司,對於一個創辦人來講,就像自己的孩子,感情是非常深的。很多創辦人看到什麼事情沒有做好,哪怕是很小的細節,都要跳進去干預,甚至自己動手。
不要做太多的細節管理(Micro Management),這樣你太辛苦。
如果你看下屬做事不滿意,要麼說明人沒有找好,要麼說明培養他們的方式有問題,因為只要是合適的人,假以時日培養,他們最終都能夠做得比你好。”
作為一個公司的創辦人,他需要花很多時間找到各個關鍵崗位最重要的人,一旦找到那樣的人,就相信那些人的能力好了。Google到2002年已經有四百人的時候,包括創辦人在內的幾個高管還要面試每一位HR已經決定錄取的員工,因為招人實在太重要了,面試佔掉了他們四分之一的時間。
人招不好,不僅耽誤事情,而且常常是請神容易送神難,早去的員工常常佔據了很重要的位置,除非他們能夠和公司一同成長,否則公司長大之后,他們的工作很難安排。讓他們當主管吧,他們又不具有相應的能力和潛力﹔繼續讓他們做非常具體的工作吧,他們會覺得創辦人太薄情,甚至會糾集一些老員工對抗新來的主管。
小公司招人的一個重要的原則,就是對方除了能力和品性能夠勝任工作之外,還必須具有非常強的主動性。小公司要做的事情非常多,不能等到老板安排任務才去做,這樣就無法和大公司競爭了,因此每一個員工都要主動發現問題,主動把工作做好。
任何一個公司招人,都需要堅持一個原則,就是錄用的人應該高出現有員工的平均水平,否則公司越大,人員的平均素質越低,公司走下坡路,常常就是從亂招人開始的。
第二件事情是起到剎車的作用,而不是引擎的作用。
一個管理有序的公司,動力應該來自於底層,剎車應該來自於高層,這樣公司既有活力,也有秩序,如果引擎和剎車的作用搞反了,那就糟糕了。
很多創始人,在他們腦子裡有一大堆要做的事情,今天這個主意,明天又換一個想法,這些想法或許都不錯,但是對於要做減法的小公司來講,同時做這麼多事情,一定沒有什麼勝算。如果創辦人的這種想法影響到下面的員工,大家的思維進一步發散,公司就開始失控了。即使創辦人能夠控制員工的想法不發散,下面的員工完全對創辦人言聽計從,那麼這樣的公司便死氣沉沉。
Google公司在發展到一百人的規模時,創辦人、CEO和幾個其他高管,每周要花一天的時間聽下面員工介紹自己的項目。他們只負責一件事情,就是確定員工做的事情是該做的事情,而不至於讓公司的業務太分散。至於該怎麼做,他們從來不發表什麼建議,因為既然是精心挑選出來的員工,就相信他們有能力將要做的事情做好。如果用一個詞概括這些高管們在審核項目時的作用,就是剎車。
第三件事情是確立公司的價值觀和企業文化。
如果一個公司認定技術和產品的穩定性最重要,那麼久而久之,工程師就成了這個公司中最有權勢的群體,工程師的文化就成為該公司的顯性基因,Google就是這樣的公司。
如果一個公司認定技術不是最重要的,用戶體驗最重要,那麼在這樣的公司裡,產品經理就能說話算數,工程師只好圍著產品經理轉,蘋果、Facebook和騰訊就是這樣的公司。
如果一個創辦人只看重銷售業績,一切以商業為優先,那麼這樣的公司就是一個銷售導向和結果導向的公司,無論是產品經理還是工程師,都圍繞著銷售目標轉。亞馬遜和阿里巴巴就是這樣的公司。
當然,阿里巴巴可能會不服氣,說我們也重視技術和產品體驗。是的,說它不重視,只是說這家公司最核心的價值觀是圍繞銷售的。
在美國,“網購星期一”是電商銷售額最高的一天,也是Google這樣的互聯網公司全年廣告最高的一天,雖然Google內部都好奇當天的廣告收入,但是無論是美國的Google或Facebook,對外都不宣布當天的廣告收入是多少,比上一年增加了多少。
但實際上,阿里巴巴堅守一種基因並不是壞事,反而是好事。世界上任何成功的大公司,不論多大,都只有一種基因。雖然很多人習慣於“既要……,又要……”的思維方式,但是這種騎牆的想法從來沒有比堅定地站到某一個陣營中效果好。
無論是堅持工程師文化,產品導向,或者銷售導向,都有很多成功的先例,但是如果哪家公司講自己的企業文化包含了所有這一切,這個公司就沒有戰鬥力,表現一定平平。
一個公司價值觀的確立,企業文化的確立,是在它成立的初期。沒有一家成功的公司,價值觀和企業文化是在五年後確立的。
當公司小的時候,可塑性比較好,創辦人在這個時期要非常明確地告訴大家,我們的公司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公司,並且圍繞著這個想法招聘最合適的人,找到適合公司自己的商業模式。這件事情做起來並不容易,因為需要在早期讓整個公司都認可它的價值觀。在公司裡,其他人在這件事情上顯然不能取代創辦人,因此這就是創辦人自己的任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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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創辦人能做好上述三件事情,已經不容易了,具體的事情應該讓下面的人做,自己不要干預太多。當一個創辦人能夠找到稱職的主管工程、銷售和行政的負責人,並且足夠信任他們,那麼公司就步入正軌了。如果創辦人像諸葛亮那樣事必躬親,不僅會把自己累死,還會把公司做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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